公司新闻

公告信息 公司新闻 产品新闻

大洋硅胶20th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乳山市大洋硅胶厂20t/h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乳山市大洋硅胶厂20t/h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

建设单位:乳山市大洋硅胶厂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报告、专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18年5月12日-2018年6月8日,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史晓玲

联系电话:13256300266


附件1:乳山市大洋硅胶厂20th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.pdf

附件2:乳山市大洋硅胶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意见.pdf